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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号或把微信变成“互联网操作系统”

发布时间:2016-01-25 17:44:40 所属栏目:产品 来源:虎嗅网
导读:最近,有不少欲发力进军O2O的企业家咨询我关于“App”还是“服务号”的选择。而近期在微信公开课上张小龙仿佛又提供了第三条解决路径——微信应用号。那这微信应用号又是什

另一方面,如上文所言,企业倾向使用APP提供服务有一个重要考量是“将数据牢牢攥在手里”。然而随着数据分析产业与数据立法的进一步成熟,笔者窃以为“将数据攥在自己手里”将给企业带来NothingBut虚无的安全感。首先,数据分析机能的获取远远不是租一台服务器就够了。精准的分析需建立在海量的数据积累、前沿的算法支持与尖端的处理器性能之上。而想企业获取数据分析机能实际上需要长期的研发积累与高昂的费用支持。特别的,对于任何数据分析算法而言,分析结果的精准度一定与其“训练样本(相关数据规模)”正相关。

然而,目前任何商业模式的数据积累效率都不及各大渠道商的九牛一毛。于是愈来愈多的企业将会发现,相比于困守本地服务器中的数据孤岛,直接向互联网操作系统运营商”租赁“数据服务不仅在中短期内可以为企业省下一笔数额相当的基建投入成本,更重要的是,当各大渠道商(包含互联网操作系统运营商)形成大规模数据积累后,其数据分析结论的精准性与前瞻性也是非专业数据分析公司所越来越无法比拟的。而这也将很可能导致使用“自有”数据分析支持的企业在与竞争对手的博弈中处于信息上的劣势地位。

可以预测,在来自多方面的压力下,现有APP产业极可能将经历一场如“百团大战”一般的残酷淘汰与洗礼。在此之后,传统App开发的市场空间将必然的被压缩到”高端定制开发”这一隅之地,而其余大部分幸存App开发公司也只得借助这两年积累的开发与设计经验,转型为低溢价的“软件设计咨询公司”。

最后,笔者为当前的APP开发商们提出一点建议。除了及时找准自身在未来市场格局中的定位外,任何应用开发商都应该尽快获取“开发&运营一体化”的核心能力。因为在新技术范式的驱动下,随着“应用号”模式的兴起与用户使用习惯的变迁,用户对数字应用服务的预期也会向获得定制化、交互化转移。而这也就要求相关企业除了具备一次性开发应用开发能力外,更要及时获取提供持续增值服务的运营能力,以迎合“产品服务化”的大趋势。

重构数字互联网服务产业

互联网操作系统一旦普及,其对于产业的重构远远不仅限于颠覆APP开发行业。站在更宏观的角度观察,对于数字互联网服务产业,互联网操作系统也将细化与扩容整个产业分工体系。

众所周知,在生产维度,社会存在的核心价值在于支持了分工体系的构建。而分工的细化与分工范畴的扩容又将在宏观上提升整个产业的生产效率。互联网操作系统的重要价值之一,便是通过优化开发方与使用方的信息对接,促使应用开发这个生产行为进行二次分工——既应用设计与程序编写的分化

借助互联网操作系统的数据分析平台与应用服务平台,那些里市场最近的个体或公司可更高程度上发挥其在应用“设计”上的优势,借助平台上的功能结构实现廉价快速的原型开发甚至是产品开发,而绕过高成本、高门槛的代码编写。而对于一些需要复杂逻辑支撑的复杂程序,则由更专业的软件开发团队进行基于原型的深度自定义开发或分包。

另一方面,互联网操作系统“接口直观拼装”的开发模式也将会极大程度上降低编程的技术门槛,同时也降低了整个产业的准入门槛。于是在不久的将来,那些只会设计不会编程,或只会编程不会设计的人都可以参与到互联网服务产业中来。届时也将会有更多的人力、能量与热情被释放到整个价值体系里。

催生数据&渠道服务垄断集团的萌芽

作为一个千亿级价值链的“粘合者”,互联网操作系统得益于其极强的平台属性,也将对其运营商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笔者预测,互联网操作系统经过短暂的竞争&补贴期后,必然将催生出一个寡头垄断的数据&渠道服务垄断集团,并成为整个信息服务产业的主导者与支撑者。

首先,互联网操作系统一旦得到良好的初期推广(当然,任何平台型商业模式最难渡过的瓶颈期也是上线初期的启动阶段),便会通过一个正反馈循环迅速形成流量规模与价值规模的“滚雪球”上升——平台的C端用户越多,其对B端用户的吸引力就越大;与平台协作提供服务的B端规模越大,平台价值也就越大,又会带动C端用户规模的上升。在这种“滚雪球”模式的迅猛积累下,一个或几个互联网操作系统巨头将在两三年的时间内快速崛起。

其次,如上文所言,平台型、渠道型企业在数据积累方面有着天生优势。容易想象,当渠道商垄断了某细分市场的流量时,绝大多数该领域的线上交易数据都将“免费”落入该渠道商的囊中。而同时,由于任何用户群体的需求都有多个维度,当企业在某个细分市场获得优势地位后,大多会通过已获得的流量资源与数据资源进行新市场的拓展(就像是微信利用自身在SMS市场的垄断地位拓展移动应用市场一样)。换句话说,互联网操作系统运营商在迅猛崛起后,极有可能继续在横向市场上进行服务范畴的“滚雪球”拓展,从而转型为资源集中化程度更高的“泛渠道”分工与协作优化平台运营者,并形成更加集中化的数据与渠道垄断能力。总结起来,这种渠道优势、数据优势与服务范畴相互“吸引”的现象,注定会催生出数据&渠道垄断集团这种新型商业生态的“种子”

这类垄断型企业的“种子”一旦形成,得益其于产业链中的独特地位,其在客观上将拥有相当强的稳定性。一方面,任何第三方力量企图撼动已获得垄断地位的平台型企业时同时都将给整个产业链带来极大的震动。试想,即使是现在的微信如果停摆一天将造成整个产业链多大的损失。加之,随着用户的使用习惯对某互联网操作系统的锚定,任何新进入互联网操作系统市场竞争的企业再想“驯化”用户习惯,形成规模增长的“雪球效应”也将付出极高的成本。仅一苹果公司的OS操作系统进行类比,虽然其拥有极明显的硬件优势,但想挑战Windows行业一哥的地位还是难上加难。

而在主观上,除了希望获取垄断权带来的超高议价能力外,在很多情况下,平台型、渠道型企业进行行业垄断往往也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进行的“无奈”选择。参看上个世纪20年代美国的工业寡头竞争,垄断寡头之间的竞争往往会格外的超越底线与代价高昂。而互联网技术大规模推广所导致的“技术透明度”增强也将会使垄断集团间的竞争陷入“同质化陷阱之中”。其竞争成本在某些轻资产领域甚至有可能变为企业支出中的最主要构成。

(编辑:云计算网_宿迁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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